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所谓公开竞价是指买卖活动公开进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参加,并根据拍卖师的叫价,决定是否应价,其他竞买人应价时,可以高于其他人的应价再次出价,直到某人的应价经拍卖师三次叫价再无人竞价时,拍卖师以落槌或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拍卖成交。
我国拍卖法中已确认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为拍卖活动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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