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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招标项目入场登记办事流程
一、事项名称
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招标项目入场登记
二、办理条件
完成市、区财政部门备案的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招标项目
三、办理对象
各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及其招标代理机构
四、办理材料
入场项目登记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公共资源管理部门、主管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看样联系人、看样联系电话、项目标的、标的评估值、交易类型、资格条件、交易方式、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材料主要包括:
1. 配置登记表;
2. 公共资源管理部门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 项目权属资料(对项目的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
4. 项目市场配置决策批准资料;
5. 项目配置工作方案(含项目情况介绍);
6. 项目配置备案证明;
7. 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核准或备案证明(需评估的);
8. 合同样稿(需签订合同的);
9. 其它按规定应提交的资料。
五、办理机构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科)
六、收费标准
无
七、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登录电子服务平台(系统)的场地管理与控制系统预约交易场地,填写信息上传附件进行入场信息登记,受理后确认项目编号进行场地预约。
现场办理流程:现场提交入场登记材料,受理后确认项目编号进行场地预约。
八、联系信息
(一)办理地址
1.网上办理:电子服务平台(系统)的场地管理与控制系统在线办理,网址:http://117.25.161.106:90/XmBizUiForWeb/login/xmLogin.do
2.现场办理: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科
咨询电话:李辉 2677189
(二)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三)网站地址
九、办理依据
(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14部委第39号令)
“ 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应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二)《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
“第九条第二款 列入配置目录的公共资源项目,应当进入公共资源配置服务机构的平台进行市场配置,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
(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发改办法规〔2019〕509号)
“6.2 项目登记
6.2.1 纳入平台交易项目的登记方式应包括网上登记、现场登记,鼓励实行网上登记。
6.2.2 工作人员在办理项目登记业务时,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必要提示,对确需调整、补充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材料。
6.2.3 相关文件资料齐备后,工作人员应根据交易项目的内容、规模及其交易方式,对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申请的场所、时间等予以确认,及时办结项目登记,并告知交易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
(四)《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公共资源市场配置规则的通知》 (厦财规〔2020〕1 号)
“第十条 项目登记。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按《监管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将配置方案报财政部门备案后,向交易中心提出项目配置登记。”
(五)《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入场交易规则(实行)的通知》(厦审管规〔2021〕1 号)
“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实施的公共资源配置招标项目参照本规则执行。”
十、投诉监督电话
0592-12345
十一、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