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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规定,经武平县人民政府批准(武政地〔2021〕34号),武平县自然资源局定于2021年12月3日上午9 时30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平分中心(武平县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四楼),拍卖出让武平工业园区H11-1地块和东门市场西南侧A-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
二、地块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和未履行出让合同相关条款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四、拍卖资料的索取及地块踏看方式
1.自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1年12月2日工作日期间,有意竞买人可到武平县自然资源局权益利用股咨询出让地块的相关情况、索取相关资料。
2.有意竞买人应自行踏看申请竞买的具体宗地,了解竞买宗地的土地利用条件,在申请报名时需提交《地块踏看和申请竞买承诺书》。
五、报名方式
1.有意竞买人应在2021年12月2日下午4时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并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平分中心开具竞买保证金缴交票据。
2.有意竞买人应在2021年12月2日下午5时之前,持竞买保证金缴交票据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护照、授权委托文件(应当明确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地块踏看和申请竞买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武平县自然资源局权益利用股提交竞买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表(应携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
3.申请人应认真参阅武平县自然资源局制作的《拍卖竞买须知》。一旦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竞买申请和承诺书,视为接受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六、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成交总地价上限及预售均价上限
1.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成交总地价上限、预售均价上限如下表:
单位:万元、元/㎡
备注:(1)在达到成交总地价上限价格之前,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2)当达到成交总地价上限价格时,转为竞报预售均价,在预售均价上限上进行减价,每次竞报减价幅度为10元/㎡,竞报预售均价最低者为竞得人,成交土地出让金即为成交总地价上限价格。
2. 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出让价款,作为签订和履行出让合同的定金。竞得人在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在规定日期前缴清土地出让金。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土地出让金的,每日按欠缴额的千分之一加收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能支付成交地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具体详见《拍卖竞买须知》。
3.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其它相关事宜
1. P2021-8地块采取商品房配建安置房出让,具体如下:
(1)关于安置房及车位回购面积及价格。由城投公司回购该出让地块中136套安置房(建筑面积14360平方米,回购单价5800元/平方米)以及151个机动车停车位(非人防车位,回购单价6.5万元/个)作为拆迁户所需安置房源及车位,回购总价约9310.3万元。上述需回购的安置房装修标准均为毛坯,建筑面积为暂测面积,实际回购面积和总价款以房产测绘成果备案数据测算为准。
(2)关于安置房及车位回购款支付方式。该出让地块竞得人取得安置房所在楼栋预售许可证后,应书面通知城投公司,城投公司在接到竞得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回购总价的30%;安置房所在楼栋封顶后,应书面通知城投公司,城投公司在接到竞得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回购总价的30%;安置房及车位交付时间应为交地之日起18个月内,余款待竞得人将回购安置房、停车位全部交付城投公司后,城投公司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3)关于不动产首次登记事宜。该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安置房与商品房共享地块范围内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回购的安置房用地性质为出让用地。出让宗地竞得人应配合城投公司做好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工作,已安置部分直接办理为安置户的产权证,剩余安置房办理为城投公司的产权证。
(4)安置房规划要求。规划设计技术指标须按合同中规划设计条件执行,竞得人应按规划设计条件附图,在地块北侧规划两栋安置房,每栋按十七层设计,在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及安置要求的情况下,经县政府批准后允许优化提升。(附图:东门市场西南侧A-01地块安置房规划布局示意图、东门市场西南侧A-01地块安置房户型平面图)
(5)地质灾害评估及治理。该地块红线范围内存在坡度大于20度斜坡边坡,竞得人需对该地块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由竞得人委托具有地质灾害专业资质的单位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此前平川街道办已委托作业单位对拟治理区域进行地质灾害勘查设计,有关成果可提供参考使用。
2. 上述地块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一个月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视同我局已对上述公开出让宗地进行土地权属登记公告,并按规定予以确权发证。
3. 成交地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税费,自成交之日起20日内(2021年12月22日前)缴清。P2021-7地块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十个月内交付土地,P2021-8地块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六个月内交付土地。上述受让人未按时缴清出让金,在出让人催交之日起60日内缴清出让金及滞纳金的,则交地时间按滞纳金缴清之日起相应顺延。以上截止时间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相应提前。
4. 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竞得人应当按《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好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5. 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本次拍卖出让的竞得人可以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有权机关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等相关手续。
6. 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武平县行政区域内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已在武平县设立的除外)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该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武平县交纳。竞得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若要成立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和竞得人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申请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需与他人合作开发成立新公司的,受让人(竞得人)其持有的股份应占新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7. 出让宗地对口划片学校。按现行学校招生划片范围,武平工业园区H11-1地块对口划片学校为武平县教师进修附属学校集文校区招生范围,初中划入武平县初级中学招生片区;东门市场西南侧A-01地块对口划片学校为武平县刘亚楼红军小学招生范围,初中划入武平三中、实验中学招生片区,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就读学校;出让地块居民适龄人口就读学校按当年县教育局发布的招生方案执行。
8. 本次出让竞买保证金请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武平分公司
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平县支行 935001010010930012;
②武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9090610010010000097292;
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平支行, 35050169740709188888;
④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平支行,
0000014652956012。
9. 出让地块的具体区位及有关事宜可向武平县自然资源局权益利用股咨询,也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武平县人民政府网(www.wp.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longyan.gov.cn:8443/)查询。
10. 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地 址:平川街道西环路21-4号 咨询电话: 0597-4828082
联 系 人:潘女士、童女士
特此公告。
附件:
1.武平工业园区H11-1地块区位图
2.东门市场西南侧A-01地块区位图
3.东门市场西南侧A-01地块安置房规划布局示意图
4.东门市场西南侧A-01地块安置房户型平面图
武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2日